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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授予及专利审查都有哪些原则


专利权授予及专利审查都有哪些原则
专利权授予及专利审查都有哪些原则?专利经过申请,都需要通过审查程序最后才会进行专利权授予。那么,对于专利权授予及专利审查分别有哪些原则你们知道吗?不懂的小伙伴,随亚联科知产君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专利授予原则   1、先发明原则   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
    2、先申请原则   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二、专利审查原则   1、保密原则   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布、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书面审查原则   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3、听证原则   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4、程序节约原则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对于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对于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进行审查,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仅指出实质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