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驳回哪些类型可做复审
时间:2023-02-26 17:49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专利申请驳回哪些类型可做复审?随着专利审查标准的提高和率的上升,一项专利的通过之路变得愈发艰难!申请周期长、审查严、通过难,把资料提交完毕,经过了漫长的等待,结果等来了专利局的驳回通知,专利申请未通过时,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一、哪些类型可做复审 1、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做出的驳回决定,可申请复审。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做出的驳回决定,可申请复审。 二、驳回复审的流程 1、当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书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认为该请求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向请求人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则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 2、经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3、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4、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驳回哪些类型可做复审?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在决定复审之前一定要先分析专利驳回原因、分析复审授权的成功率。此时委托专业的代理人或机构更为高效。当日,若驳回理由很充分,再做复审就没有很大意义,只能浪费时间和金钱。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 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撤回其复审请求的,复审程序终止。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什么要进行专利驳回复审? 1、驳回复审是申请专利被驳回的唯一救济途径。 2、如代理公司在审查意见答复过程不是专业的而造成驳回,很有必要复审来挽回。 3、专利局单独一名审查员,专利驳回具有主观性,当事人可在驳回复审中通过理由阐述并提供证据来影响专利复审委对专利的再审判,三名审查员审理更客观。 4、重新申报其他专利技术,审查时间2年左右,时间成本太高,复审相对于时间周期较短 专利申请驳回哪些类型可做复审?专利复审决定应当书面通知专利申请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专利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作出专利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应当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说明专利复审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