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怎么办理专利权质押手续
时间:2023-02-26 17:49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成都怎么办理专利权质押手续?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出质专利权中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专利权质押作为专利权运用的方式之一,是专利权人基于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实现资金融通的有效手段,那么专利权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专利权质押登记指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权自专利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设立,专利权质押登记办理手续: 1、主体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3款规定,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2、办理部门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以下简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 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办理。 3、办理方式 可以面交到代办处或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办理。 4、需要提交的文件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专利→表格下载→与专利权质押相关),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a)合同名称,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名称; (b)代理人,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 (c)债务金额,填写主合同债务金额; (d)质押金额,填写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金额; (e)签章一栏应当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并标注时间。代理人签章一栏应当由被委托人签章 (f)质押专利件数多于3件,在申请表中无法填写完整的。当事人可参照申请表质押专利信息表格,增设申请表附页,将余下的专利信息填写在附页中 2)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 3)出质人和质权人身份证明; 4)由出质人、质权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成都怎么办理专利权质押手续?《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关于成都专利权质押相关问题欢迎在线咨询亚联科专属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