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显著性|颜色组合商标显著性的认定方法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颜色组合商标显著性的审查主要考虑两方面因素。 内容来自dedecms
一是是颜色组合商标中的单一颜色本身相对于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显著性, dedecms.com
如果仅指使用商品的天然颜色、商品本身或者包装物以及服务场所通用颜色,不足以起到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则颜色不具有显著性。
二是颜色组合商标按照该商标声明的使用方式经过大量使用取得显著性。该标准应与其他文字、图形、字母等商标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明标准一致,属于较高的证明标准。 copyright dede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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