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标志?_集群智慧云企服务|信息服务中心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标志?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标志?

 在日常经营中,企业使用商标时要遵守商标使用规范,不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将会被认定为侵权,构成犯罪的,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不规范使用商标呢?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会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甩的行为;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7、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8、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9、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10、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11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12、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13、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14、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除了有特别的情况,一般不得作为商标。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有哪些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