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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地名或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能否地名或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

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申请的,通常不能予以核准注册;但该地名具有公众接受或认知的第二含义(如在辞书、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工具书上载有除地名以外的含义或日常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其他含义)的,可能准予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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