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商标法》行政处罚相对人是否享有复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本文来自织梦
文 号:工商法字[2002]第256号
发布日期:2002-10-29
dedecms.com
执行日期:2002-10-29 内容来自dedecms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copyright dedecms
你局《关于违反<商标法>行政处罚相对人是否享有复议申请权的请示》(辽工商[2002]34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后,当事人对此不服的,既可以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 上一篇:内蒙古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规则
- 下一篇:衢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