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怎样理解商标权续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中国《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申请续展注册,续展注册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所有人即可继续享有商标权。商标是企业的商品的区别性标志,只要企业继续从事商品生产或商品经销,商标便有存在的必要。作为区别不同企业的商品来说,越是老牌子在群众中影响越深。因此保持商标权长期有效,是生产者、消费者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有利于商标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为此,商标注册法规在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的同时,规定了商标续展注册程序,籍以维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长期法律效力。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关于续展注册的法律性质,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是产生新的权利,另一种意见认为是延长有效期。一般看法支持后一种意见。其理由是:申请续展注册时,色怀念情人已享有商标权,申请的目的不是请求权判的获得、改变或扩大,而请求继续享有该项权利。再者,申请续展注册手续和申请注册不同,也不需要申报指定产品名称、类别、主要原料、技术标准等项内容,因为这些内容在商标注册时已经过审定,另外,核准续展注册的有效期要求与上一次有效期相衔接,也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延续关系。
内容来自dedecms
本文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塬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