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商总局明确商标审查标准:国烟国酒注册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日前在官网首次发布对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诸如以“国烟”、“国酒”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商标申请的,商标局将予以驳回,不能批准为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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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带“国”字头但并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则应区别对待,除非当该商标具有欺骗性、有损公平竞争时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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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国家商标局要求,对于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申请,应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会议研究决定。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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