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驰名商标可对在先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依据民法权利生效的基本原则,经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自认定驰名之日起保护范围及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其效力并不能当然溯及既往。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dedecms.com copyright dedecms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dedecms.com
dedecms.com
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 上一篇:商标法| 企业商标注册申请应知会
- 下一篇:商标法|未注册商标享有的权利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