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怎样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申请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适用范围
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评审案件:dedecms.com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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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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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本文来自织梦
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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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织梦好,好织梦
(三)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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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有明确的评审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内容来自dedecms
(六)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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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有被申请人的,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申请人的商标发生转让、移转,已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但是尚未核准公告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内容来自dedecms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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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议商标及其申请号或者初步审定号、注册号和刊登该商标的《商标公告》的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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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二)、(三)项之一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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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第(四)、(五)、(六)项之一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限其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撤回评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织梦好,好织梦
商标评审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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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商标评审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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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规定,申请人撤回商标评审申请后,又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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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规定,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作出的裁定或者决定,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评审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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