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标法》规定商标申请原则——第一章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copyright dedecms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也就是我国实行的是先申请原则,商标的归属按照申请的时间,谁先申请,就初步审定公告谁的商标。 本文来自织梦
但如果同一天申请的,就按照使用时间确定,谁先使用,就初步审定公告谁的商标。
本文来自织梦
本文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声明]本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dedecms.com
世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