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标法》—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看未注册商
发布日期:2023-08-1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一)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商标未注册或者还正在申请之中,却通过市场运营推广、宣传后其具有了影响力就容易被他人恶意仿摹仿,而我们国家的商标法主要保护已获准注册的商标即从核准注册之日起开始受商标法的保护,但对普通的未注册商标无相应的保护条款。这往往就会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损失,严重的都可能导致企业关门破产。那么面对未注册商标被他人的恶意仿摹仿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dedecms.com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从本条可以看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也不得被他人使用,商品的特有名称与商标有一个共性就是区别商品的来源,让消费者不发生误认混淆,当商品的特有名称具备显著特征时就可以申请商标注册保护,反之对未申请注册(包括正在申请之中)的商标也可以作为商品的特有名称使用,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本文来自织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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