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有限制吗?
时间:2023-08-19 08:38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在商标使用中,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呢?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那么商标注册后能使用多久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但是商标权可以连续的续展,所以实际上商标权只要当事人选择续展就会没有期限的限制。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又有哪些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世界商标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及地区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含所有国家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争议/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