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受理是怎样的
时间:2023-08-19 08:33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如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又称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的允许食品生产经营的合法凭证。那么什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受理呢? 第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首先取得营业执照等法律主体资格。 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 深圳注册公司的虚拟地址可以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吗?食堂,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是申请人。 第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的主要经营形式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设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格式后的括号内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不含冷冻冷藏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冻冷藏食品,不含冷冻冷藏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疗用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各类食品销售;热食制造和销售、冷食制造和销售、生食制造和销售、糕点食品制造和销售、自制饮料制造和销售、其他食品制造和销售等。 其他食品销售和其他食品制造、销售中所列的具体品种,应当报经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实施,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卫生、固体和液体条件的食品,难以明确分类的,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况进行分类。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调整食品经营项目的类别。 第三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等场所,保持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有与所经营食品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涤、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物贮存等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规程等文件; (4)保障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食品安全自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使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位置、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方式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文件和其他材料上签名[/s2/]或者盖章。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处理: (一)申请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立即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被告知的,应当收到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证明。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充材料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予以受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人作出的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