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会计分
时间:2023-08-19 09:06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工资预提跟发工资比,不是说预提,因为会计一般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要算到哪个月的费用里。但是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工资的发放必须在公司名称变更后才能进行,每个员工的工资都可以在月底之后计算。这导致工资的计算和支付滞后。因此,在月初(连同其他计提和结转分录,一般是1月的最后一天),需要根据现代情况或通过其他方式估算当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并进行计提分录进行分录。 那么工资计提时的会计分录呢? 1.应计工资 借款:××费用(管理工作/销售等。)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工资 2.社会保障应计额(中小企业) 借款:××费用(管理工作/销售等。)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 工资是下个月发工资时的会计分录。该不该看? 1.发工资的时候 借款:应付员工工资-工资 贷款: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障(一人份) 应付税款 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交给都保 借:应付职工工资-社保(中小企业部分+一人部分) 信用: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携手 所得税 借款:应纳税-公司名称变更应缴纳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释: 医保兼营前不能计提的“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同。中小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比例缴纳部分,可计入“管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