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超过费用的增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时间:2023-08-19 08:38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处理是每个会计人员必须掌握的技能。那么,超额费用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处理?让我们和丁丁·伯德一起了解一下。 超额支出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核算? 第一,所得税一般按季度预缴,年底结算。年终结算是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会计科目。因此,会计账簿中没有调整分录。 二、对于最终结算涉及增加费用需要缴纳所得税的,缴纳所得税时要做以下会计处理: 1、按缴纳税款作为提取分录: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应付税款-所得税。 2.结转期间的分录: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上年损益调整。 3.付款时输入: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4.纳税后进行会计处理,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金”和“未分配利润”的年初项目数。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差额。 1.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在每个纳税年度的全部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而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额。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同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的关系。 应纳税所得额和利润总额都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技术指标。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应纳税的所得,是根据利润总额进行纳税调整的结果。如果没有年度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和利润总额相等。但是,当年度所得税结算和缴纳时,应纳税所得额和利润总额是不相等的。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不允许税前支付的金额(增税)-当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