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月末进项税结转的会计分录?
时间:2023-08-19 08:37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从票面金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月末结转进项税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月末进项税结转分录。 1.结转的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转出)。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2.结转应缴纳的增值税(即进口和销售之间的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转出)。 贷方: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 3.实际付款时。 借:应付税款-未付增值税。 贷款: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未付增值税”:可以理解为未付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付或多付的增值税。本科目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纳的增值税;本科目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 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为购买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而缴纳或者负担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税率。 一般抵扣进项税额凭证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采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完税凭证;购买国内客运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