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3-08-19 08:37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纳税年度终了后,一般企业按现行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应退税款。以下是丁丁伯德编写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处理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企业所得税如何结算缴纳? 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如果不涉及补充所得税,会计账簿上不做会计处理。如果需要缴纳所得税,请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1、应缴纳的税款: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纳税时: 借款: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上年损益调整。 4.多缴税款: 借款: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方:上年损益调整。 5.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上年损益调整:主要是对上年财务报表重大差错的更正,包括计算差错、会计分录差错、漏项的调整。上年损益调整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列报,列为税后净影响。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以结清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期限内,自行按照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按月或按季预缴的所得税额确定当年应补退的金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