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财务公司】解惑无营业执照的个人,是
时间:2023-08-19 08:3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可以申请税务登记吗?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依法办理宝安区财务公司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和购买发票。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无营业执照的个人不得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个人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票。 没有经营的企业,没有税务登记,不可能只申请营业执照。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申请税务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的,可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然后,我们来介绍一下“【宝安区金融公司】解决个人无营业执照的问题。你能申请税务登记吗?不,过来看看。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其他地方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给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下来后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吗? 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必须按时办理税务登记表。 企业、外地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