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好处】解答罚款属于价外费吗
时间:2023-08-19 08:3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罚款是额外收费吗? 答:如果是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者是双方不遵守造成的罚款,是额外的费用,需要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十七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应税活动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和额外费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不理解的话,我们来看看,'[代理记账的好处]并回答罚款是否是额外费用'[/br/。 销售方向问题企业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缺陷的,销售部门应当向问题企业支付“罚款”(从销售金额中扣除)。对于问题中的企业,如果不存在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或人身损失,且“罚款”在合同中不具有违约金性质,则可以作为购房折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年以前)的有关规定,本次罚款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当依法将货物折价后的净购买价格作为成本扣除。 额外费用是指各种性质的费用、补贴、资金、催收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支付利息)、记账收益的包装费、包装材料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收款款、预付款等额外费用。 价外收费,是指在价外收取的各种费用,但不包括下列项目: (一)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代为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表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因此,如果你公司向商家收取的罚款与提供的服务有关,则罚款应作为额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其他费用相关分录。 A:举例:一般纳税人以1万元(不含税)的价格销售一批A产品,随价额外收取585元补贴。买方用银行转账支票付款。企业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12285。 贷款:产品销售收入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 其他应付款。 纳税人的会计处理是错误的,因为价外费用没有计入销售收入,也没有提供销项税。 附加销项税额=585(1+17%)17%=85元; 代理记账的好处。 借方:其他应付款585。 贷款:产品销售收入5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 以上就是本文的所有内容,有关罚款属于价外费吗这个问题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如果对于价外费用还有疑问的,欢迎继续学习,可以前往的问答中心提问,专业的老师会帮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