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智慧云企服务|信息服务中心移动版

主页 > 信息中心 > 创业百科

代理记账业务条件及保密规则


代理记账业务条件及保密规则



  业务条件商业条件

第八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委托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付和保管,能够按照《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收集、整理和保管所有原始凭证和资料。

二、委托单位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能够正确填写或者合法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三、委托单位应具备会计档案交接、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四、委托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并保证原始

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除具备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业务需要,熟悉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具有相应会计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员工。

二、具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制度、绩效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

三、具备并有效执行保密规则、业务规则、质量标准、风险控制、责任追究、应急机制等内部控制规则。

范。

四、符合国家标准,满足代理记账和客户服务需要的会计软件或信息系统。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使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使用的会计信息系统必须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工作准则》(财会〔2013〕20号)规定的标准。使用的会计软件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第一,直接为会计和财务管理收集数据;

二是生成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信息;

第三,转换、输出、分析和利用会计数据。

保密规则

第十四条簿记机构负责& ldquo代理记账委托协议& rdquo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对委托单位获取或接收的业务、财务、技术和产品信息、用户信息或其他标有保密字样的文件或资料予以保密。

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利用其为单位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五条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外界提供和泄露其在工作中知悉的客户秘密,不得将其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簿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建立保密责任制度,明确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保密协议书》至少包含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保密责任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