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的滞纳金和专利年费减缓不批准的情况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年费的滞纳金和专利年费减缓不批准的情况?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比较一致,但也存在许多差异。专利年费指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下面是亚联科知识产权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专利年费的滞纳金和专利年费减缓不批准的情况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在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相应数额的滞纳金,否则将丧失专利权!
缴纳滞纳金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内容来自dedecms
专利年费减缓不批准的情况?
1.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2.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3.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4.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5.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6.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
7.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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