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网络”起诉“优酷广告” 索赔50万_集群智慧云企服务|信息服务中心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优酷网络”起诉“优酷广告” 索赔50万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优酷网络”起诉“优酷广告” 索赔50万

因自身的注册商标“优酷”未经许可被对方擅自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优酷”文字,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50万元。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公司诉称,其经营的优酷网是中国知名的互联网视频平台,拥有数亿用户,“优酷”商标为一般大众所熟知,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其已经取得了“优酷”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优酷”商标已经与优酷网络技术公司建立了确定唯一的对应关系。
后经优酷网络技术公司调查发现,2016年9月,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将“优酷”商标作为企业名称进行注册,并擅自使用“优酷”品牌进行虚假宣传,且发现该公司业务范围与其业务存在明显重合。

copyright dedecms

原告优酷网络技术公司认为,北京优酷广告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其“优酷”商标进行虚假宣传,使相关方及公众产生混淆,误认为此公司与其存在特定联系。且二公司业务范围存在明显重合,更容易产生混淆误认。此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优酷网络技术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优酷网络”起诉“优酷广告” 索赔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