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商标纠纷的效力
发布日期:2023-01-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法院调解的效力是指法院主持制作的调解笔录或调解书按法定程序生效后的法律后果。法院调解是诉讼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一种形式。因此,法院调解一旦成立,就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即具有同等的既判力、约束力和执行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结束诉讼 法院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法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调解的这种法律效力与生效判决具有相同的程序后果。首先,是诉讼程序的终止。没有审判监督程序,就不能进行调解、审判和判决。 2.确认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由于法院调解与法院判决相同,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司法权解决民事案件。 因此,法院调解一旦成立,不仅终结了诉讼程序,而且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确认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并据此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不允许进一步起诉。 法院调解笔录和法院调解书一旦生效,就是解决本纠纷的权威法律文书,具有排他性。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 4.不允许上诉。 法院调解是在法院法官主持下成立的,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此外,在生效之前,当事人有权后悔。所以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签收后,一般不存在上诉反对的问题。同时,法律不允许生效后反悔,不允许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调解书提出上诉。 5.它可以被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成立,是因为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自愿达成的。因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觉履行,而不需要执行程序。但也有少数不能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中确认的义务。因此,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将生效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笔录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法院调解的调解协议来源于二审或者再审程序的,在法院调解成立后,即调解协议生效后,原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原生效的调解笔录、调解书视为撤销,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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