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相关规
发布日期:2023-01-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企业清算开始日为企业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或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解散企业之日,或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或授予政府机构变更公司名称解除企业合同之日。从清算开始到清算调查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企业清算期限不得超过180天。因类似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90天。企业监事会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应当组织成立由至少三人组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核心成员一般应当从常务董事中选定,并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律师和辩护律师担任成员。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行政权力是变更公司名称:1.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表,制定清算方案;2.发布未知债务人的新闻稿,并书面通知已知债务人;3.处理企业与清算有关的未了责任;4.提出财产风险评估的份额和计算依据;5.还清欠税;6.收回大股东应支付但未支付的现金;7.清理产权和负债;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9、选择企业应对和起诉。企业应当自清算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主管部门、中国海关、外汇储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企业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企业的,还应当通知国有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管理机构。另外;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应当书面通知已知债务人进行物权审批,并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全国性报纸或者地方省、市级报纸上至少发布两次新闻稿。第一份新闻稿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日内发布。企业和中外投资者不得非法重新分配清算财产,不得随意处置。根据相关立法的明确规定,清算财产应当适当支付清算费用(包括清算财产管理、出售和再分配、新闻发布、民事诉讼、裁决等费用)。)应按以下顺序偿还。1.工人工资和工人保险费;2.国家征收的税收。3.其他负债。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偿还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的具体比例进行再分配;除非法律、法规或合同和规则另有明确规定。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对于财产担保的物权(如贷款和质押等。),债务人有对抵押物进行适当补偿的基本权利。另外,在清算步骤中发现企业财产严重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属于非法破产的,按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一并处理。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偿还管理工作后,将编制清算调查报告,经监事会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清算调查报告报送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日内,清算委员会应向税务机关和中国海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在办理完毕后1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和注销许可证。同时,企业应终止其在全国性报纸或地方省、市级报纸上的新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