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利好消息:税务局又出台新政策改
发布日期:2023-01-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即时新闻报道:根据水综发[2019]64号文件。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和生产成本,改善企业税收和金融行业的自然环境,在2019年4月1日实施的税收改善政策的基础上,今天发布了一些通知,以极大地促进税收取消和并发程序的改善。具体如下-(1)企业新设立时,不涉及税务审批和税务登记。可能需要去税务机关办清销税。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出具清算证明并予以注销。(2)企业新设立时,已经涉及税务审批和税务登记,但公司未收到文件,无欠税(或罚款或滞纳金),可能需要立即到税务局进行清算注销。资料齐全的,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出具清算证明。一笔勾销。材料部分缺失的,缴纳企业主管可以填写申请作出承诺,或者公司注销的材料完成后,税务局可以出具清算证明,予以注销。(3)如需持有关法院文件向税务局申请注销清算,税务机关应立即出具清算文件并注销。(1)如果企业处于异常稳定状态,需要将企业的异常情况清除后才能注销。但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局可以开具《批量零申报确认书》,由支付企业回执签字确认,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繁琐注销手续。A.经营管理公司注销处于异常稳定状态。在此期间,企业税率、消费税、城建税等相关需要申报的都是零;B.经营管理异常稳定状态期间,企业个人所得税(月报或季报)申报为零申报,无偷税漏税或亏损;(2)无需填写《扣款协议终止申请书》。注销完成后,扣款协议将被系统终止;对于已经完成实名认证的联合体法人,无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许可证是/文件,采购pu的凭证;(二)撤销许可的消费市场监管决定书或者复印件;(三)股东会注销决议或者监事会注销决议;(4)、工程竣工、产品暂停、验收等文件;如果你有任何与企业或一个人各方面有关的问题,也欢迎你点击关注转发,帮助航运业网小系列每天第一时间修改精彩文章。也希望大家多多转发,让好朋友了解一下近期的相关政策。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