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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2023-01-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驰名商标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法》没有规定驰名商标的形式要求,给司法行政部门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空,但也提出了一个难题。那么驰名商标一定要有正式要求吗?考虑到以下三个现实因素,驰名商标还必须具备形式要件: 首先,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的必备要件或要素过于抽象笼统,实践中难以操作和把握; 其次,确定形式要件可以防止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维护良好的执法秩序; 再次,确定形式要件可以保证驰名商标的相对稳定性,使驰名商标的保护有法可依、有据可依。 至于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关系,实质要件是驰名商标形成的事实条件,形式要件是驰名商标形成的法律条件。如果过分强调实质要件,轻视甚至忽视形式要件,很容易导致法律秩序的混乱;反之,如果过分强调形式要件而不尊重实质要件,就会偏离驰名商标保护的目的,走向程序主义或虚无主义。

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省级工商局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省级工商局应将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邮寄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其中应当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知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需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提供国家行业协会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行业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地区(应提供相关主要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列出该商标在各类商品或服务及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6.该商标近几年的广告发布(需提供相关主要广告合同复印件及广告图片); 7.商标的最早使用和持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的最早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其他有关著名商标的证明文件(如省级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省级工商局不受理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相关事宜,除收取相应的代理费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工商局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我国被相关公众广泛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可用于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包括: (一)证明公众知晓该商标的相关材料; (二)证明商标使用期限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和注册的历史和范围; (三)证明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介的种类和广告数量; (四)证明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被保护为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面积等相关材料。 以上是边肖提供的“驰名商标申请条件”,希望大家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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