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申请驰名商标_集群智慧云企服务|信息服务中心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福建省申请驰名商标

发布日期:2023-01-29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福建省申请驰名商标

申请驰名商标有哪些途径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称号的法律途径有五种: 一、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商标驰名。经工商局调查核实后,逐级推荐上报,由商标局认可。 二是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注册的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造成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受损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企业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材料,由商标局予以认定。 三是在商标争议程序中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认为他人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其商标驰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请求裁定撤销不当注册商标的同时,应当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四、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市(地)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以相同的商标再次请求认定。 第五,在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涉案注册商标是否驰名。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据此,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他人侵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相关证据材料,申请法院认定其商标为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的认定过程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省级工商局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省级工商局应将初审通过并签署意见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邮寄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其中应当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知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应提供国家行业协会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行业证明材料);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地区(应提供相关主要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列出该商标在各类商品或服务及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6.该商标近几年的广告发布(需提供相关主要广告合同复印件及广告图片); 7.商标的最早使用和持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的最早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其他有关著名商标的证明文件(如省级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企业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省级工商局不受理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相关事宜,除收取相应的代理费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

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规定

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即《商标案件审理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解释》、《关于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讼前和证据保全适用法律的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我国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也规定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如下: 中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都有三条关于驰名商标的条款。《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被视为我国驰名商标制度的核心条款和基本原则。《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五个因素,《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了驰名商标所有人主张权利的时间。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四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五款分别对《商标法》第十三条“不注册”和“不使用”的程序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六款规定了企业名称与驰名商标的冲突。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这些规定。

如何规定驰名商标认定的管辖权

军队内部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军事法院管辖标准,参照同级地方人民法院的标准执行。 需要重新指定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边肖提供的《福建省申请驰名商标》,希望大家能喜欢!

福建省申请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