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再申请“i茅台”商标,此前曾被驳回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据天眼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再次申请注册共41个“i茅台”商标,国际分类包括广告销售、饮料等,目前这批商标的状态均为“驳回通知发文”。 这并非茅台首次申请“i茅台”商标。今年3月22日,茅台已经申请过包括广告销售、酒等国际分类的系列“i茅台”商标,但此前这批申请流程信息均于10月底至11月初变更为“驳回通知发文”。 “i茅台”是茅台于今年3月31日上线试运行的电商平台,全称为“i茅台数字营销APP”,试运行阶段销售包括53度500ml贵州茅台酒(壬寅虎年)的4款产品,但至今没有直接销售市场关注度最高的500ml53度飞天茅台。 “i茅台”上线后的半年内,为茅台贡献了84.62亿元收入。据茅台第三季度财报,2022年初至三季度末,公司通过“i茅台”数字营销平台实现酒类不含税收入约84.62亿元,该数据在2022年半年报中约为44.2亿元。 9月28日,“小茅i茅台”官方微信称,截至当时,累计注册人数近2500万人,酒类产品总投放量近900万瓶,茅台冰淇淋线上销售近37万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