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陈梦”商标 浙江一公司被罚三千,代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因恶意抢注“杨倩”“陈梦”等奥运健儿姓名商标,相关企业已遭到行政处罚。 8月26日,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省市监部门迅速梳理涉嫌浙江省奥运健儿姓名商标注册申请线索。其中,永康市市场监管局在8月25日依法对浙江钛尔工贸有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陈梦”商标行为,予以警告并作出行政处罚。杭州、温州鹿城、金华婺城等市场监管部门则实地核查,约谈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等商标代理机构,要求全面自查整改。 据南都记者了解,浙江钛尔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等。2021年7月30日,该公司申请注册“陈梦”商标,注册号为58106275,用于第21类-厨房洁具,商标代理人为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驳回109件涉奥运健儿的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网信息显示,8月26日,这一商标注册申请已被驳回。浙江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除予以警告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对浙江钛尔工贸有限公司处以3000元罚款。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8月18日,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发表声明,如未获得相应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通报指出,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另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介绍,今年已排查涉嫌恶意抢注行为线索74条,以及对被恶意抢注线索239条,作出行政处罚9件。下一步,浙江省局将一如既往回应社会关注,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浙江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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