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了,竟是自己惹的“祸”?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申请是为了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然而有些申请人因为个人原因导致了专利无效,自己却浑然不觉,最终让自己维权行动“白忙一场”。
近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就处理了一件关于专利的纠纷,申请人因为在申请专利前将自己的设计公开,导致了其申请的专利无效。
去年,请求人王先生向保护中心投诉,称高新区的某店侵犯属于王先生所在家具公司的4项家具外观设计专利,王先生还提交了对方侵权证据材料。保护中心受理后立即成立合议组对案件进行处理,并于当日前往该家具店送达材料,并现场拍照取证调查。审理过程中,家具店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涉案4个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今年6月10日,经过审查,涉案的这4项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核定为全部无效。最终,王先生主动申请撤案。
明明应该是自己的专利,为什么最后却被宣告无效呢?办案人员介绍,根源还是申请人“太心急”。据调查,本案中4个家具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人王先生在申请日之前就已经通过网络(抖音视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及微信个人聊天记录)的形式对外发布专利产品信息,能够明显看出用户发布信息的目的是为了销售或者推广产品,符合产品销售广告的性质特征。据此,可以认定产品从发布之日起就处于对社会公众公开的状态。王先生的行为导致了其4项外观设计专利丧失新颖性,专利权全部无效。辛勤付出而申请的专利,最终竟因自己的提前公开而被核定无效,令人惋惜。
保护中心介绍,专利申请,是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以将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换取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的制度。通过授予专利权给予发明创造以法律保护,能够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科技创新。保护中心提醒广大专利权申请者,在未获得专利之前,切勿心急公开自己的“秘方”,以免为自己的维权带来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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