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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骗局“商标注册申请预警驳回通知书”来了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新型骗局“商标注册申请预警驳回通知书”来了

  近日,有网友称收到了一份《商标注册申请预警驳回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印刷了商标申请号、商标申请人、商标类别、商标名称等信息,并声称该通知非国家知识产权产权局发文,但利用大数据检索分析预测商标驳回率,准确率在98%以上,是在其他地方无法查询到的信息。根据《民法典》第979—983条无因管理规定,以到付信息通知,其中包括快递费、人工成本等26元。   该通知中引导收件人扫描二维码或者填写邮箱或者手机号,并称如果预警有误,扫描二维码便可领取一份礼品。   该通知中引导收件人扫描二维码或者填写邮箱或者手机号,并称如果预警有误,扫描二维码便可领取一份礼品。   《民法典》无因管理规定的内容为:   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条 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一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第九百八十二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第九百八十三条 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条文规定看起来并无异样,但是该通知中标注预测商标驳回准确率在98%以上,就有些荒谬了。   除了商标驳回的概率本来就有一些不确定性之外,部分商标是经过代理机构认真检索分析过后才提交申请的,如果该通知中的预测能力这么准确的话,市场上广大代理机构存在的意义在哪呢?   这种骗局早在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专利局就给出过相关预警提示。   2020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布《关于“专利文件快递到付骗局”的重要提示》;   2020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布《关于“专利文件快递到付骗局”的重要提示》;   2020年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关于谨防以邮寄纸质“商标公告”方式骗取到付邮费的提示》;   2020年6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再次提示!关于专利和商标文件“到付”的骗局》:   提醒大家,注意骗局,有关到付的商标公告或者专利文件都不要相信!

新型骗局“商标注册申请预警驳回通知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