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_集群智慧云企服务|信息服务中心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威海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威海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8月11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威海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威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   据了解,《办法》共分十四条,阐明了制定依据,规定了适用范围、中小微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合作银行的条件、资金来源、补偿条件、申报流程等。 补偿标准   对合作银行因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形成的本金损失,在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给予40%补偿的基础上,市级按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再给予20%的补偿,单笔补偿金额第一个业务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银行绩效考核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补偿条件   合作银行面向威海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生风险导致本金损失,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认定后,方可申请办法规定的风险补偿。当贷款为“组合贷”时,只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损失部分进行风险补偿。 补偿操作程序   发生逾期的不良贷款项目经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认定后,合作银行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威海市“信财银保”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后续按照《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偿程序执行。   据悉,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威海市财政局除了对银行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外,对企业还有以下支持政策

威海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