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假冒“双立人”商标锅具,杭州建德市检察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7月3日,建德市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对胡某某提起公诉。 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胡某某经与涂某某(已判决)商议,制作假冒“双立人”商标的锅具在电商平台上售卖获取经济利益。 2018年2月底,被告人胡某某及涂某某开始各自独立经营网店,分别通过网店以每套人民币100余元的价格购入无商标的炒锅、锅盖、锅铲,后又购入金属打标机、假冒“双立人”商标模具、假冒“双立人”商标锅具包装盒、使用说明书等。在未经“双立人”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胡某某及涂某某使用金属打标机、假冒“双立人”商标模具将“双立人”商标印制在上述锅具上,并采用假冒“双立人”商标锅具包装盒、使用说明书进行包装,以每套人民币300至500余元不等的价格在网店进行销售。 2018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胡某某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假冒“双立人”商标锅具金额共计人民币15.6万余元。 2018年7月10日,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告人胡某某及涂某某租住处进行检查,查获印制有“双立人”商标的锅具4套,未印制商标的锅具16套、假冒“双立人”商标锅具包装盒55套及假冒“双立人”商标模具等物,货值计人民币9600余元。经“双立人”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北京律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现场查获及其所销售的标有“双立人”商标的锅具均系假冒“双立人”注册商标的产品。 被告人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元。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 上一篇:商标注册权人的义务包括哪些?
- 下一篇:镇江市发布关于专利侵权技术鉴定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