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到期前怎样办理商标续展?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商标使用了十年的话,需要及时申请续展,因为商标有效期限是十年,如果没有申请续展的话,很可能就被商标局予以注销,那么应该怎样办理续展?下面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办理续展的方式 1、委托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申请步骤 1、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纸质申请(按类别)500元,接受网上发文的网上申请(按类别)45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延迟费,延迟费规费为:纸质申请(按类别)250元,接受网上发文的网上申请(按类别)225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商标续展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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