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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怎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提交申请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想再继续申请了,那么怎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下面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办理途径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办理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四、申请材料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申请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名义变更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   (五)交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因污损、丢失原因未能交回的,应当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上注明。   (六)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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