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应该归谁?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申请权就是申请专利的权利,在我国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单位或组织,也就是说以上3种主体可以依法享有专利申请权。那么专利申请权应该归谁?下面专利申请公司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正确认识专利申请权 1、看其相对性 专利申请权不同于专利权,不具有排他性或独占性,它是一种相对权利。 2、看其相关性 即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是息息相关的,有你无他;在专利申请权存在时,专利权尚不存在,专利权一旦被授予,专利申请权就已用尽,不复存在了。 3、看其暂时性 专利申请权是有时间效力的,当发明创造人提出专利申请后,一旦被授予专利权或者被驳回,专利申请权就随之终止;另外,如果专利申请人是以技术秘密方式来保护发明创造的,在其技术内容不被泄露之前,此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就一直存在;技术秘密一旦被泄露,其专利申请权就不存在了。 二、专利申请权归属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的完成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是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位提供,该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 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 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是方圆专利的研究员,但是你博闻强识、学识渊博、兴趣广泛,动手能力又强,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子,那你可以用来申请,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方圆专利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 如果你担心单位不让你申请专利,完全不要怕,《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 3、共同享有的专利申请权。 如果发明创造是两个人以上或者多个公司合作所得,专利申请权是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除非是有另外的协议。专利申请权的主体没有限定一个人或者一个公司,如果是共同创造的成果,是可以一同享有专利申请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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