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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护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专利权保护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在取得了专利权之后,也不是可以无条件不限制地使用专利权。因为,专利权也是有保护期限的,并不是一直能使用到永久的。那么专利权保护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现在由小编带大家了解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起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有关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专利权保护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专利法》,权的期限为二十年,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审查,专利的申请日和授权日绝对不可能是同一天。根据专利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虽然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权利存续期限却要向前推算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10年或者20年。   许多人以为专利生效日期就是专利局做出授权决定或者发出专利证书之日。但严格来说专利生效日必须从专利权公告之日起算,不论公告之日与授权日、发出专利证书之日是否是同一天。

  二、专利权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三、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权保护期从什么时候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