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类商标交易时需要哪些文件?_集群智慧云企服务|信息服务中心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4006-054-001 疑难解答:159-9855-7370(7X24受理投诉、建议、合作、售前咨询),173-0411-9111(售前),155-4267-2990(售前),座机/传真:0411-83767788(售后),微信咨询:543646
企业服务导航

第11类商标交易时需要哪些文件?

发布日期:2023-02-26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资质办理快速响应热线:4006-054-001 微信:15998557370


第11类商标交易时需要哪些文件?

  第11类商标主要包括照明、加温、蒸汽、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品装置,下面北京给大家说说第11类商标交易时需要哪些文件?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申请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   3、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第11类商标交易时需要哪些文件?